以东北商会为名开展传销 10名老总在南宁获刑_商会组织的名字大全
12月2日,南宁市邕宁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路组织、带领传销勾当案件,来自黑龙江的刘雄伟等10名传销“老分”,犯组织、带领传销勾当功,别离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,并处15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。
2015年至2018年期间,刘雄伟等10人先后插手以“东北商会”为名的传销组织,开展传销勾当。该组织要求每名加入者交纳50800元,申购21份额的股份后才获得插手资历,并以成长的下线所申购的股份累计数确定级别。至案发时,刘雄伟等10人均未达到该传销组织的“老分”级别,进入了该传销组织的焦点办理层,起到了组织、带领的感化。
法院认为,刘雄伟等10人要求参取者交纳费用获得插手资历,并按照“五级三晋制”构成层级,间接或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做为返利、计酬,诱惑、勒迫参取者继续成长他人加入,骗取财物,侵扰经济社会次序,其行为均未冒犯刑法,形成组织、带领传销勾当功。按照被告人犯功的现实、性量、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风险程度,法院做出一审讯决。